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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3.28火灾:“熊孩子”不能成为家长的“保

发布时间:2020-04-13 21:32作者:贵州多籽生殖代怀



——3.28火灾:“熊孩子”不能成为家长的“保护伞”



据木里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提供消息:木里县项脚乡瓦科梁子“3.28”森林火灾案,经查:此次森林火灾系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男,11岁)于2020年3月28日14时在木里县项脚乡项脚村瓦科组田某某家后山处用打火机点燃松针和木罗松烟熏洞内松鼠时不慎失火引发。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成都商报4月12日)











尽管住在山林地方的人家可能都存在着这种侥幸心理,但这并不能成为家长摆脱责任的前提。在对孩子的防火教育中,一些家长可能会在认识上存在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这会使他们误认为那都不算事,而火灾的发生就酝酿于“不算事”之中。



保护未成年人是法律的责任,但未成年人不能成为家长的“保护伞”,因为万事皆有原因,也要有结果。而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是基于他们年龄行为能力所限,但家长尽到监护之责是法律的要求,而这个义务没有完成,当然要受到责任追究。



“家里有不听话的熊孩子”,这是很多家长爱说的一句话,但由此也可以看出,一些家长对孩子疏于管教,等出了大事就将责任推给“熊孩子”,这其中的逻辑就是孩子可以不担责,而“熊孩子”也可以是家长免责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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