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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下达疫情防控财政资金超3亿元 支出1.8亿元

发布时间:2020-02-17 07:43作者:贵州多籽生殖代怀



南昌新闻网讯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市财政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切实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确保每一分钱用在疫情防控“刀刃”上。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保障防疫资金及时、迅速、有效到位,该局在第一时间启动了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三方应急协调机制,确保支付业务环节即时交接、防疫资金即时拨付。
据介绍,1月23日前,该局就已从市本级财政预算中预拨到位疫情防治经费5000万元,1月29日再次追加拨付5000万元,统筹用于新冠肺炎的检测、设备购置及防控等相关工作。截至2月6日,全市各级财政下达疫情防控的财政资金超3亿元,支出1.8亿元。
同时出台《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明确各采购单位需紧急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绿色通道”的开通,最大限度提升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和物资采购的工作效率。
据了解,市财政局主动加强与卫健、医保和医疗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出台多项疫情防控政策。对我市范围内的参保确诊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全额补助,异地就医患者医保报销采取“先救治后结算”的方式,一律实行免费救治。对我市多家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患者较多的可由医保经办机构预付部分资金,同时在医疗机构的预算总额指标中对患者医疗费用单列计算,及时减轻医疗机构应急救治压力。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在应急响应期间按照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者每人每天300元,其他防疫人员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予以临时性补助。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市财政局及时调整财政管理模式,先后出台《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财政应急保障方案》《关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绩效管理方式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从制度层面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
在保证防控资金及时拨付的基础上,督促各部门加强资金台账的建立,并强化疫情防控资金的后续监管。要求对疫情防控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所需资金,各级财政应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拨付。明确市级所有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采取补报方式进行,并将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作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重点。(高英保胡军明 南昌日报记者张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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