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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闹市一房屋成“孤岛”:地址产权分属两区

发布时间:2019-04-21 09:38作者:贵州多籽生殖代怀

  原标题:南昌闹市一房屋成“孤岛”:地址产权分属两区,拆迁无人问津

  在南昌的闹市区,一对夫妻在废墟之上过了一年多的“孤岛”生活。

  

  2017年8月,南昌市西湖区金盘路启动拆迁改造工程后,整个地块的房子基本被拆除,仅周卫国夫妇的房子未拆,矗立在一片废墟的中央地带。受拆迁影响,出门没了路,家里看不了电视,也连不上网,经常断水断电,时而被流浪人员袭扰。

  每天在高低不平、坑坑洼洼的拆迁杂物上出入,成了夫妇俩的“必修课”。

  究其原因,在于周卫国夫妇是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房子也是青山湖区的农房,但却处在西湖区管辖的地界上。在何时拆除、谁来安置的问题上,青山湖区与西湖区有关部门沟通不畅。

  专家表示,百姓权益无小事,闹市区出现废墟上的“孤岛”,是不该发生的事情,背离了建设“五型政府”的要求。

  废墟上的“孤岛”

  “老爸老妈,你们还是搬出去吧,房租我来付。”雨季来临,远在广州打工的周振宇,时刻为父母提心吊胆。

  而在是否搬离的问题上,周卫国则显得很执拗:“儿子还没成家,我们不能增加他的负担,再苦再难也得撑下去。”

  父子俩,谁也没法说服谁,就这么僵持着。

  3月18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南昌市西湖区金盘路276号。周卫国的家在一片废墟的中央地带,整个房子被钢筋水泥、砖块及渣土等建筑碎块包围着。

  跨过一道围墙,记者在建筑碎块上缓慢挪步,艰难地进入了周卫国的住房。这是20世纪60年代的老房子,砖木结构。房子破旧不堪,房内堆满了杂物及一些残缺不全的桌椅板凳,连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

  2017年8月,金盘路启动拆迁改造工程后,扬尘和噪音与周家时刻相伴。

  “白天与扬尘为伴,晚上渣土车作业,让人无法入睡。”周振宇说。由于四周都是建筑渣土,下雨天,相对处在低洼的房子就会不断渗水。

  拆迁之前,回家道路畅通无阻。而随着通道被掩埋,在高低不平、坑坑洼洼的拆迁杂物上行走,成了周卫国每天的“必修课”。“父亲已经65岁了,经常在回家路上摔跤。”每天,老周还得推着电动车进出门,这让周振宇忧心忡忡。

  反复向西湖区丁公路街办反映情况后,街办为老周解决了电动车停车及充电问题。

  但其他问题又接踵而至。

  受拆迁影响,家里看不了电视,上不了网,经常断水断电,夫妻俩只能早早入睡。然而,一些拾荒者和流浪人员半夜在这附近游荡,误以为这里无人居住,家中房门多次被踹开,玻璃也经常被敲碎,连仅有的一台空调外机也不翼而飞。

  关于这些问题,周卫国跑了许多部门,但收效甚微。

  让周振宇难以理解的是:金盘路启动拆迁改造工程,为何没有将自家房屋列入拆迁范围?即便不在拆迁范围,是否应该给居民留条出路?闹市区的房子成为废墟上的“孤岛”,政府难道不该给出解决方案?

  是否拆除谁来管?

  为了解有关情况,新法制报记者找到了周家所在的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街道广场东路社区。

  该社区一高姓工作人员表示,周家居住环境确实很恶劣,多次向社区反映过情况,社区多次劝其搬离,但周卫国没有应允。

  搬离,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难上难。

  周卫国表示,这是父亲留下来的房子,也是周家唯一的房子。搬离意味着要租房,得交租金,这对于收入微薄的他来说,是一笔难以承受的开支。

  在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街道,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称,此次金盘路启动拆迁改造工程是由西湖区拆迁办负责实施的。周卫国的房子是农房,而且是青山湖区的房子,西湖区无权拆除该房屋。对因拆迁引发周家生活困难,街办称,他们只能做一些协助辅助工作。

  一本《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郊湖坊集建[02]字第0211号)标明,周卫国的房子为自住宅基地,用地面积为102.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4.08平方米,属于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顺外村房屋。

  西湖区的土地上,为何会出现归属于青山湖区的住房呢?

  西湖区拆迁办有关工作人员回复称,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随着城市的扩张发展,部分区域之间会出现插花地带,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因地界互相穿插或分割而形成的零星分布的土地自然形成。

  该负责人称,尽管周卫国的住房所在地是西湖区,但房产管辖权在青山湖区,理应由青山湖区进行拆除。拿十字街拆迁来说,2015年,西湖区启动了拆迁工作, 十字街也有一些青山湖区的农房。但是,直至2017年,这些农房才由青山湖区拆迁办拆除完毕。

  该工作人员称,该办已经与青山湖区取得了联系,是否拆迁正等待对方答复。

  “老周这个事情,这是我们第一次听说。”在青山湖区拆迁办,工作人员却否认西湖区曾就此事与其进行过沟通。

  该工作人员介绍称,如果周卫国的房子需要拆除, 应由西湖区拆迁办发函至南昌市推进旧城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明确告知青山湖区有个房子在西湖区地域范围内,需要由青山湖区协助解决。经市旧改办上会通过之后,确定补偿资金来源、安置位置等等,青山湖区再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谁来安置不清晰?

  新法制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早在2018年9月7日,西湖区政府就给青山湖区政府发去了一份《关于恳请启动金盘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涉及青山湖区顺外村农房征迁的函》,该函称:“根据全市旧改工作安排,我区启动了西湖区解放西路(金盘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征迁上户过程中,发现上述项目中包含了贵区顺外村农房,经我区初步摸底,解放西路(金盘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顺外村农房21户,面积约2260.59平方米。鉴于我区已完成上述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房屋征迁工作,为使土地早日挂牌出让,恳请贵区尽快启动上述项目中农房拆迁工作特此函请,请予函复。”

  当时,负责发函的西湖区政府工作人员胡坤告诉记者,同年9月10日,青山湖区政府工作人员签收了该函件。

  不仅如此,此前的2018年5月21日,南昌市推进旧城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出台了一份会议纪要[洪旧改指办(2018122号)]。

  接受采访时,南昌市推进旧城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欧阳汉超告诉记者,根据此次市旧改调度会议纪要:“金盘路地块项目内含有部分青山湖区农房,西湖区请求协调青山湖区同步启动农房拆迁工作,会议明确,上述项目涉及的青山湖区农房征迁由青山湖区负责。”

  面对这份拆迁责任划分清晰纪要文件,青山湖区房屋拆迁办一位罗姓工作人员称,自金盘路启动拆迁工作以来,他们一直在给周家做工作。

  而对此,周卫国予以否认:“直至记者介入,青山湖区才与我取得第一次联系。”

  该罗姓工作人员说,《会议纪要》中确实提到由青山湖区负责征迁,但没有明确安置地点,也没有明确资金来源,这让他们无法开展工作,无法安置老周一家。

  “你们是否向市旧改办反映过这一情况?”面对这一疑问,罗姓工作人员称“不清楚”。

  受访时,欧阳汉超则直言不讳地说,在沟通不畅的情况下,无论是西湖区政府,还是青山湖区政府都没有及时上报市旧改办,请求协调帮周卫国解决问题,导致周卫国一家住在废墟中长达一年半之久。

  [专家]背离“五型政府”要求

  对此,行政法学专家、江西财经大学教授王柱国认为,从周家的遭遇来看,他与西湖区、青山湖区之间形成了三个法律关系,可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依法主张权利。

  王柱国分析,首先,周卫国一家人为青山湖区居民,住在西湖区管辖的地界上。在西湖区启动拆迁工作后,西湖区没有开辟出路,保证周家正常生活,令其在废墟上艰难生活,是一种民事侵权法律关系,周家可依法主张自身权益;其次,从市旧改办《会议纪要》来看,周家作为青山湖区居民,青山湖区有关部门负责周家征迁工作。也就是说,从发布拆迁公告到签订补偿协议,再到安置工作,青山湖有关部门有责任解决周家的征迁问题,却没有尽职尽责,应对老周一家住在废墟中长达一年半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最后,西湖区与青山湖区政府部门之间存在行政法律关系。由于双方沟通不畅、协调不力,且未及时上报协助解决问题,也该承担一定的行政履职不力责任。

  王柱国称,江西正在着力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明确提出要建设“担当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坚持把服务作为政府的天职,倡导“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精神,“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紧贴群众需求,加快实现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转变。

  在王柱国看来,百姓权益无小事,闹市区出现废墟上的“孤岛”,是不该发生的事情,背离了“五型政府”的要求。

  3月22日,周卫国致电本报称,记者介入此事后,南昌市推进旧城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进行了研究部署。目前,西湖区已完成对房屋拆迁摸底工作南昌闹市一房屋成“孤岛”:地址产权分属两区。3月14日,经市旧改办复核,已确认房屋面积为119.51平方米,他正等待与有关部门签订征收协议。

  周卫国说,随着雨季的到来,他很担心房子进水甚至积水成渊,期盼早日有个新家园。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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